为更好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进一步提升公诉、民行部门在办理案件时鉴定审查有关技术性证据的能力,近日,铁岭市检察院特邀辽宁省检察院技术处法医室主任杨洪波、文检室主任左璐对全市两级院的公诉、民行干警进行了法医、文检技术业务培训。两级院分管副检察长、部分专职委员及办案干警共计7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杨洪波主任就技术性证据审查基本情况、法医学技术性证据审查需注意的问题及人体伤害程度鉴定标准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左璐主任从文件检验的种类、文件检验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文件检验的典型案例及委托送检程序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讲解。两位主任的讲解既有专业性,又具有实践性,为解决干警在办案实践中遇到的文检、法医技术难题开阔了思路、提供了途径和办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公诉、民行部门办案人员对技术性证据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对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次培训由铁岭市检察院主管公诉及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薛桂芳主持,她在总结中指出:这次刑事检察技术培训对公诉及民行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今后我们还将结合检察工作需要,邀请更多的专业人员对公诉、民行等办案干警进行刑事技术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警的审查、固定证据能力,促进办案质量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