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邴志凯检察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时间:2015-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0月28日,盘锦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邴志凯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市院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与支部成员开展思想交流,经受党性锻炼,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会上,邴志凯紧紧围绕“四个一定要”指示精神,联系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经历深刻剖析了四个方面的不足。支部书记张树军、装备处长徐世军也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认识、找差距、析问题、定整改并积极接受了其他参会人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同时,组织委员侯广秀就中共中央组织部《习近平总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文件精神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传达。
    邴志凯在发言中指出,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四个一定要”重要指示的内涵,并从四个方面自觉践行,一是要牢固服务意识、做忠诚的表率;二是要牢固责任意识,做担当的表率;三是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做守纪的表率;四是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做勤学的表率。
    邴志凯在发言中强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真刀真枪,不能走过场、走形式,要对照《党章》这面镜子,深查细照,真正把问题摆出来,把意见拿上来,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要把这种组织生活会坚持下来,发展下去,成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成为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的教育和洗礼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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