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抚顺市清原县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时间:2015-11-2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1月18日下午,抚顺市清原县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院干警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廉洁从检十条纪律》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每项规定都进行了逐条学习,尤其指出要充分认识对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管理的重大意义,要求全院干警牢记《禁令》的具体内容,严格要求自己,“净化工作圈”、“过滤社交圈”、“管好生活圈”全方位的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并接受监督,确保检察队伍不出问题,将禁令要求落到实处。
    同时,会上还宣读了《清原县检察院请休假制度》,强调全院干警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制度请假、休假,避免出现旷工、误工的现象。会议最后,以播放教育短片的形式对全院干警进行了教育和警示。通过这次会议,干警们充分了解了身为党员干部和检察干警所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时刻以“三严三实”的标准要求自己,注意保持身为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