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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三次推进会

时间:2015-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2月2日,营口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系统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三次推进会。会议学习了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下发了《营口市检察机关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整改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召开两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地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阶段督导检查的通知》,明确了这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总结验收工作作了部署。一是每个干警对存在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情节排列整改次序,突出重点和难点,制定整改清单、台账和整改措施;二是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症结;三是组织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和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四是要求每个干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从思想深处夯实规范司法理念,继续强化学习教育。王静春检察长在讲话中提出五个“明确:一是要明确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二是明确存在的问题;三是明确整改措施,要在研究创新性举措上下功夫;四是明确责任追究,对损害检察队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绝不手软,敢碰硬,严肃查处;五是明确宣传要点,大张旗鼓搞好宣传,增强社会影响力。在会议上,市院党组向全体干警发出了告知书,明确每个干警存在的问题和整改任务、剖析问题的要求、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等内容,使全体干警增强了整改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使整改落实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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