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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十佳政法单位

时间:2015-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在日前结束的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评选活动中,营口市检察院等10家单位被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总工会授予“三有三无政治生态先进政法单位”荣誉称号,即全省“十佳”政法先进单位,也是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市级检察院。
    2013年以来,营口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营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切实加强营口全面振兴,主动适应平安创建新形势,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主动适应反腐倡廉新要求,切实推动职务犯罪惩防工程建设,主动适应依法治市新方略,切实强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主动适应从严治检新任务,切实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主动适应外部监督新局面,切实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和政法文化建设,树立了良好的检察机关形象,为推进营口创新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法治环境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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