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营口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高赞成率通过

时间:2016-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1月13日,营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静春在营口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营口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王静春检察长在报告中指出,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服务营口全面振兴;主动适应平安创建新形势,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主动适应反腐倡廉新要求,切实推动职务犯罪惩防工程建设;主动适应依法治市新方略,切实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主动适应从严治检新任务,切实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主动适应外部监督新局面,切实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营口全面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规范透明的发展环境。经过代表审议,营口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以98.3%的高赞成率获得通过。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