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营口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以及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任务。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市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翠友作了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2016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五项工作任务。
王静春检察长在会上对2015年工作作了简要回顾,总结分析了目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考验,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2016年检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强化服务大局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强化打击犯罪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强化惩防腐败职能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强化诉讼监督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五是强化检察工作站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六是强化工作机制创新,促进司法体制改革。七是强化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在从严治检,强化监督,扎实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王静春检察长强调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推进从严治检。落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狠抓检察生态建设。严格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坚持作风建设一抓到底,加大自身反腐败工作力度,主动接受巡视监督。三是强化自身监督。强化党内监督,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会上,王静春检察长还分别与各基层院检察长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