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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党建 铸检魂 争作为

时间:2016-05-0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抚顺市抚顺县检察院现有干警41人,总支下设党支部3个,党员33人,党员占全院干警总数的81%。
    近三年来,抚顺县检察院党建工作“一个思路坚定不移,一套措施常用常新,一种形象屡受称赞”,其健康发展态势不断彰显着新作为,新贡献,新形象。
    “一个思路坚定不移”即“强化一个理念,构建一个格局,形成一个机制”坚定不移,严格落实党组抓党建责任制,确保党建工作长足进展。
    新的党建工作思路,为该院党建工作与时俱进健康发展确定了方向和目标,也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确保了党员队伍在任何形势和挑战面前,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该院的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强势发展,数次荣获过省市和高检院表彰及奖励,2015年再度荣获抚顺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刑检党支部”事迹在《辽宁法制报》上进行了特别报道。党员队伍已经成为该院队伍建设中重要的生力军,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日显凸出。
    “一套措施常用常新”即不断强化“三个教育”,积极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党建工作彰显新活力。
    围绕着“三个教育”,院党组主动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将“政治理论学习课题”由过去单纯的集中时间读书念报转为个人专题辅导,党组一名成员一个题;将全院集中上党课传达文件作报告转为邀请专家教授到院里理论结合实际的现场授课;将名人警句警示教育转为动员干警集思广益,征集确定“崇法、尚书、敬业、乐群”为抚顺县检察院“院训”,引导干警尊崇和敬畏法律,善于学习和乐于奉献;以党总支牵头,创立党员“检察文化沙龙活动”,动员党员积极参加“读书报告会”和“中国梦与检察梦研讨”等;在重大节日,组织党员干警到雷锋纪念碑前进行“检察官宣誓”、到辽宁省廉政教育警示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制作和观看《岁月留痕》档案工作纪实片,通过回顾抚顺县检察院历史,增强对检察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设立检察工作荣誉室,不定期地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代表来院视察参观;组织党员干警积极参与检察文化研讨和书法、摄影等创作活动,编辑出版了检察文化专辑《晴耕雨读》;在抚顺县电台开办了《检察之声》专栏,适时传播检察好声音,展示检察机关好形象等。
     “一种形象屡受称赞”即检察管理机制趋于完善,检察业务培训趋于常态化,所有党员干警均有机会“亮剑出彩”争作为。

    激励党员在积极作为中以最好的状态,最突出的才能,最大限度的展现出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为此,院党组首先坚持率先垂范,在行动上自觉做到“五个严格”,即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杜绝办人情案和关系案。其次,以高检院开展关于重点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组织干警对新修改的《刑诉法》和《民诉法》集中进行培训为契机,组织全院干警结合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考评和检察业务考评方案,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情况,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要求干警必须做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其中包括对省检察院“双评”实施意见进行系统研究;对办理案件细化工作流程;对职务犯罪侦查手段加强完善,以确保检察队伍在履行检察职责时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熟,所办案件,件件都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
    近三年来,抚顺县检察院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8件,其中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92人,审查起诉508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3件。截至目前,所办案件经上级检察机关审查,无一错案或重大瑕疵案件;干警撰写的各类工作经验等文章300多篇。三年中该院无一人违纪,《检察工作报告》连年在县人代会上获高票通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不断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肯定和百姓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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