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营口市检察院召开全地区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6-05-0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营口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组织召开2016年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营口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栾奕出席会议,各市(县)、区院主管副检察长和侦查监督科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营口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杨帆主持。会议首先由盖州院就审查逮捕阶段如何开展“检调对接”工作做了发言,大石桥、西市检察院分别就“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和“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专项活动”做了经验介绍。营口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杨帆对如何开展2016年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做了发言,要求各院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综合衡量逮捕的必要性,不断完善逮捕必要性证明和审查机制,控制捕后轻刑率,提高审查逮捕精准度。
    最后营口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栾奕做重要讲话,他指出侦查监督工作以座谈会的方式召开方式很新颖,三个院分别作了经验发言,内容充实,突出亮点,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和带头作用。他对2016年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一要严格控制捕后轻刑率,提高审查逮捕质量;二要加强“两个专项监督活动”打击力度,不留死角。加大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有效运用立案监督一体化的工作模式,上下两级院之间相互沟通、联合办案,攻坚克难,力争发现案件线索,监督立案;三要强化侦监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加强业务培训活动,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全员进行系统化学习。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