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检察院《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和肖声检察长在党组扩大会上对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提出的具体要求,5月11日上午,省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党支部召开了“对党忠诚”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全体党员到会并深入讨论交流。
在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赵冰首先带领大家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领读入党誓词,在谈个人体会时,她强调要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支部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要切实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对党的绝对忠诚铭刻在支部每一个党员的思想意识中,落实在每一天工作、学习、生活的具体行动中。
之后,支部每名党员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和思想实际,围绕“对党忠诚”主题,剖析思想,查找不足,畅谈“两学一做”个人学习体会。在发言中,大家谈到,对党的真正忠诚,是时刻将对党的绝对忠诚贯彻到党员干部的血脉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的,绝对忠诚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
支部全体党员一致认为,对党忠诚要体现在做人做事的干净和工作岗位的勇于担当,作为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的一名党员,只有在内心选择上时刻保持廉洁自律,在工作生活中勇于担责、勇于作为,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把检察职业道德和检纪检令纳入学习的重点内容,准确把握检察工作及案件办理的纪律要求、程序规定,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才能做到对党的绝对忠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