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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传、帮、带、教”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

时间:2016-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作出的下方面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加快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取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把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在日前印发的《凝心聚力、振奋精神,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新跨越——2016年检察队伍建设工作要点》中,对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教育培养做出安排。
    要点强调,要加快建设一支以法律专业为主体、其他专业为补充,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优秀检察人才队伍。以高检院《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依据,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检察人员为重点,以提高检察实务能力为核心,分层分类开展基本素能、任职资格和专项业务培训。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围绕破解检察实践中的焦点难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点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人才“传、帮、带、教”作用。推行导师带教培养、跟案锻炼等新的教育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青年干警是检察工作的未来,尤其是在东洲区院35岁以下青年干警占全院干警25%,50岁以上干警占全院干警52%比例的情况下,加强青年干警的教育培养,充分发挥青年干警自身优势,对进一步促进东洲区院检察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院老同志要以自身实践经验为基础,认真指导青年干警成长,使他们尽快实现角色转换,在各自岗位中独挡一面,扛起肩上的责任。青年干警自身要有正确定位,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努力学习,积极把所学所得运用于工作实践,实现自身价值。在“传、帮、带、教”人才培养工作中,坚持工作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双向选择与组织统一调剂相结合、专业相同与就近方便指导相结合等原则。每轮传帮带活动周期为一年,首批培养计划从2016年5月开始实施至2017年4月结束。按照“自愿结对、互助共赢,因材施教、岗位成才,科学管理、稳步推进”的方针,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基础,以素能建设为核心,以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为目标,针对青年干警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缺乏的特点,在不同的检察业务领域,由业务骨干担任导师、青年干警当学生,1—2名导师结对1名学生,采取以老带新、新老组合的方式,由导师对青年干警进行传帮带教。通过指导办理案件、指导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指导具体岗位工作、定期交流研讨等活动,实现知识、信息、经验的共享,促进东洲区院青年检察干警尽快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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