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后,辽阳市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细化工作制度,完善软硬件设施,深化检务公开,多渠道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规定》下发后,两级院领导高度重视,检察委员会带头学习,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学习,全面掌握《规定》内容。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为当事人委托律师和律师履职提供相关协助和便利,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两级院(除城郊地区院外)均设立了案件管理大厅,专门设置律师阅卷工作区,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律师接待工作,在工作区配备了沙发、饮水机等设施,配备了先进办公设备,为律师案件查询、复制、刻录电子卷宗等工作提供高效、安全服务。律师可以按照规定查阅所代理案件的电子卷宗,并可进行相关内容的打印及光盘刻录,既简化阅卷程序,又确保诉讼卷宗安全,缓解检察人员与律师在阅卷时间安排上的冲突,进一步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为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辽阳市检察院、辽阳市太子河区检察院修改完善了《阅卷须知》,明确了阅卷方式、阅卷流程、阅卷要求,提高了律师阅卷效率。辽阳市弓长岭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的规定》,细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措施。
深化检务公开,多渠道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使。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律师接待服务预约电话等,为律师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预约等服务。在案管大厅放置律师征求意见簿,及时听取律师对于检察机关工作的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完善规范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