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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检察院从多方面入手 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时间:2016-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灯塔市检察院从强化教育引导、严格落实责任等多方面入手,有效预防和整治自身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行为,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是注重运用正反典型强化干警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向先进人物和身边的典型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去执法。结合高检院通报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手头事、典型案例教育干警,组织干警剖析反面典型的危害、成因和教训,举一反三,吸收执法不公、不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惨痛教训,努力达到自我教育、自我警示、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目的。
    二是严格规范检委会议事议案程序。制定了检委会研究案件、重大事项的范围,严格规范了各部门提交检委会议题的时限。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审核把关的作用,杜绝了案件“该上会而不上会”、“不该上会而上会”和临时加议题、“搞突击”的现象,进一步完善、细化了相关制度。
    三是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摆在工作突出位置。院党组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章制度。院纪检组主动担负起具体责任,严格执纪问责,对上下班考勤、会风会纪等进行不定期督查通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一经查实,严肃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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