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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党员进社区”,检察长来了!

时间:2016-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人民检察院,我们愿意在公正司法方面为社区群众服务好”。王静春检察长在参加西大庙社区党员活动时,这样动情地说。
    6月24日,渔市街道西大庙社区在建党95周年来临前夕举办了“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活动日活动。营口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静春带领检察机关部分在职党员及市院机关各支部书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当日活动。

    活动以“共建家园当先锋,服务振兴作贡献”为主题,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党啊,我想对你说”、我的承诺你见证、我为社区发展献一计等多个环节的内容。王静春检察长全程参与并认真倾听了在职党员们的发言和社区群众的建议。
    活动过程中,营口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晓宁、西市区院检察长高兵、市院办公室主任张国新分别发言,他们结合检察实际工作和参加社区活动的亲身经历,谈感想、说体会,表达了为社区群众服务的诚意和热情。
    活动最后,王静春检察长与大家进行交流,他说:“作为一名党员应当置身于党的活动之中,应当置身于党的基层组织当中,更应当置身于基层群众之中,今天的活动让我深受启发。”他强调检察机关的宗旨是为群众服务,为人民司法,检察机关党员进社区就是要与广大群众建立更加深厚的感情,他还鼓励西大庙社区的领导和普通党员监督检察工作,积极为营口检察机关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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