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园暴力事件多地频发,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设安全纯净校园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随后下发了相关活动方案。沈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处认真学习研究该方案,并迅速组织贯彻落实。经多方联系协调,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团市委会签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沈阳市教育局 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方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摸底准备阶段”要求各基层检察机关、教育部门、团委部门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对辖区学校治安情况进行排查,了解学校及周边的治安情况,成立本辖区的宣讲团,制定具体的巡讲计划;在“宣讲实施阶段”各基层检察机关、教育部门、团委部门在辖区内中小学校有计划进行巡讲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采取多样化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同时要借助新媒体的力量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影响范围;“总结验收阶段”要求各辖区的宣讲团对开展巡讲活动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好的经验做法,以便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并向上级机关推荐优秀的巡讲团队、先进个人、巡讲作品、法治示范基地、检校示范合作点。
“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对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平台建设意义重大。通过对中小学生进行法治警示教育,普及相关法律常识,促进学生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校园环境。此次巡讲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熟悉法律、掌握大量案例的优势,利用教育部门在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丰富经验,借助团委部门在青少年教育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多家单位积极组织协调,加强联动配合,以求巡讲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