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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检察院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时间:2016-07-2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丹东市检察院坚持“四动”并行,不断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强化律师知情权、辩护权、会见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的司法体系,促进法治文明进步和依法公正规范司法。
    抓好思想发动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
    丹东市检察院从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入手,把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检察机关重要工作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提出“从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查找不足,从开门纳谏、整章建制、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方面探寻方法”等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转变执法观念,形成尊重、支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共识。制定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检查落实方案及指导意见,细化工作标准和具体任务,着力纠正“律师是对手、添麻烦”等认识偏差,从思想上解决模糊认识。
    打造灵动“窗口” 狠抓软硬环境建设
    自2013始,丹东市两级检察机关对案件管理大厅进行新建和改建,案管部门设置了集律师接待、阅卷、会见承办人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律师工作室,实行一个窗口接待、一站式服务。同时,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暂行办法》、《接待律师行为规范》等规定,配置了专用电脑、高速扫描仪、打印机等相关设备,为律师阅卷、约见办案人等开辟便捷通道。截止日前,全地区共制作案件318件,扫描卷宗733册,律师查询案件45件,查阅案卷93件;安排律师阅卷1267人次,安排律师会见15人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8人次,要求听取意见7人次,有效保障了律师阅卷权、会见权和知情权。
    职能部门齐动  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
    反贪、反渎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除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允许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并畅通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多种会见渠道。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着力解决律师“会见难”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近年来办案单位限制律师会见嫌疑人、被告人的全部文书进行检查,发现20余件限制律师会见的情形,当即向办案单位发出纠正违法建议。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建立律师意见反馈和投诉举报机制,通过接访、检察网、微信平台等方式接收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答复。
    强化内外联动  深化检务公开促进规范司法
    丹东市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与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建立业务工作沟通交流机制,拓宽律师与检察官职业之间的交流渠道。今年3月和5月份,丹东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主动邀请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身份的律师做举办论辩赛和观摩庭的评委,对公诉人出庭形象、庭前准备、讯问能力、举证质证能力、法庭辩论能力及突发问题处理能力方面进行打分点评,搭建互动平台。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检务公开。截止目前,丹东市两级检察机关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4664件、重要案件信息58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058份,在规范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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