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至19日,辽宁省检察机关第四届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在沈阳举办。
本次竞赛在规则上较往届有明显的改变,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要求,辽宁省检察院制定并下发了《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方案》以及《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规则》,更加注重对选手法学理论功底、法律思维能力、证据审查判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以及履行两项监督职责能力的测试。各地精心组织、层层选拔,共选送44名侦查监督优秀人才参加了本次竞赛。
经过侦查监督实际能力考察、审查逮捕工作实务笔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实务笔试以及侦查监督业务答辩等四项比赛,最终本溪市检察院闫亚芹等10名选手获得“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丹东市检察院姚志超等10名选手获得“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沈阳市检察院等4个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
辽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喆同志、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洪举同志、副厅级检察员张一昭同志、副厅级检察员邢学军同志出席了闭幕式并为获奖选手及单位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