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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在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取得佳绩

时间:2016-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在9月11日至13日举行的辽宁省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沈阳市检察院唐虎、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苏静、沈阳市检察院李景波同志从全省案管系统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分别取得全省第二名、第三名、第七名的好成绩,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沈阳市检察院因组织有力、成绩优异获得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
    本次竞赛初赛分为综合笔试、业务监管技能测试(案件质量评查)、业务分析技能测试(统计业务分析)、信息化应用测试(上机操作)四项比赛,决赛为汇报答辩,内容涵盖刑事、民行法律法规和案管业务知识及技能等,考试涉及面广,范围宽,难度大,对选手的业务能力、综合能力和信息化能力要求较高。沈阳市检察院党组对本次竞赛高度重视,安排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专门搭建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培训练习平台,配备了相关法律书籍,沈阳市检察院案管处对全市案管系统参加选拔的十名选手进行了集中培训。在培训中,按初赛四项测试内容将选手分成四个小组,充分发挥各自特长,认真研究竞赛内容及方向,团结协作,优势互补,体现了较强的团队作战精神,也培养和发掘了一批案管优秀人才。经过四十天的备考、五次模拟测试,最终确定四名选手参加竞赛。在辽宁省全省案管业务竞赛中,沈阳参赛选手理论扎实、业务娴熟、反应敏捷,展现了全市案件管理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苏静和李景波还分别夺得综合笔试和汇报答辩的第一名,四名选手全部入选全省案件管理人才库。按照辽宁省检察院要求,沈阳市检察院案管处领队也参加了综合笔试,并在全省15名市分院领队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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