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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时间:2016-10-1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0月12日上午,营口市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和中央《通报》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和全省、全市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并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出部署。会议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栾奕主持,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子堂宣读了《营口市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静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静春指出,要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肃清影响,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为净化和营造市院机关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检环境,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王静春要求,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市委的要求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恶劣性质,深刻理解彻查辽宁拉票贿选案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中央和省、市委提出的工作要求;要深刻反思辽宁拉票贿选案造成的严重危害,彻底肃清案件带来的不良影响,实践证明,党中央彻查辽宁拉票贿选案的决策部署是正确的,案件的查处,有力推动了辽宁政治生态的净化和修复,我们必须从内心深处进行深刻反思;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努力营造检察系统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市委权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决按照好干部标准从严选拔任用干部,始终坚持依法用权,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始终坚持强化党内监督,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扎实推动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力做好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营口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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