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锦市检察院组织两级院公诉人员观摩于某信用卡诈骗一案的庭审。
为增强庭审效果,凸显公诉职能,庭审前,公诉人精心准备了出庭预案和答辩提纲,对辩护人和被告人可能提出的观点进行预判。庭审中,公诉人按照预定方案开展讯问,结合被告人主体身份、犯罪行为等详细列举证据。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围绕认定的犯罪事实予以详细论证,并与辩护人就被告人使用他人遗忘在ATM机中的银行卡取钱并使用的行为及其定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仪态端庄,语言表达清楚,法律运用熟练,指控有力,答辩得体,论理充分,体现了公诉人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检察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就公诉人法律文书的制作、公诉语言的运用、庭审中控制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在充分肯定该案观摩示范效果的同时,对公诉人在庭审中存在的不足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