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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实行中层领导干部信访窗口值班制度

时间:2017-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为抓手,结合省委部署的“三个专项行动”,从四月份开始,建立施行中层干部信访窗口值班接访制度。即在省检察院控告申诉受理中心开辟中层干部专门接访值班窗口,全院各业务部门正副处长轮流到窗口接访值班,对群众来访提出问题进行释法或答复。
    中层干部接待来访和处理信访事项将按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切实承担起首办责任部门和首办责任人职责,依法办理和答复,包案到底。
    按照《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受理中心值班工作制度》规定,中层干部接待来访群众,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直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与来访人约定明确答复时间。若群众不便来访,可与来访群众预约视频接访。
    实行中层领导干部信访窗口值班制度,有利于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改进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进而推动“阳光司法”,促进“公正司法”,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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