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盖州市检察院在盖州市公安局太阳升派出所举行了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仪式。
目前,盖州市院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已覆盖全市所有公安派出所,依照“分层分类、梯次推进”的原则,对于管辖范围较大的公安派出所,建立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模式,派出所办公区域内有独立的检察官办公场所,检察官可以登录公安信息网、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和刑事执法办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掌握派出所辖区内的刑事发案、破案情况,以及作出治安处罚的案件情况,实现了案件信息的共享和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同步化。对于其他派出所暂时采取检察官分片负责、联系走访、定期检查等巡回监督方式。
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按照高检院侦查监督厅的部署,辽宁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将推进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着重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立案、强制措施适用、侦查取证行为等侦查活动的监督,通过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室或巡回检察的方式,实现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的及时和动态监督。早在2013年我省检察机关就开始了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机制的探索,2016年在总结前期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营口、辽阳等地作为重点地区专门推进该项工作。2017年,我省检察机关将在全省范围继续推动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