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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机关开展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等级评定工作

时间:2017-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的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促进检察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省检察院在全省集中开展了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这次等级评定是在全面落实刑事执行检察新增业务职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省院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全省考核评定工作。省院组成三个检查组,由领导带队,从基层抽调业务标兵和能手,对全省派驻监狱检察室集中开展了实地考察。在考察中,采取审阅材料、现场查看、与监管场所相关人员和在押人员谈话等方式,对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的基础工作情况、派驻检察重点工作、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检务保障逐项检查。各检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分析症结,提出改进意见。这次等级评定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的业务建设、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为提升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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