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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检察院圆满完成全市检察机关首批员额检察官培训工作

时间:2017-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尽快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员额检察官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推进员额检察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省院的统一部署和市院党组的要求,按照市院《关于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首批员额检察官培训班实施方案》的安排,从7月13日至21日,市院政治部宣教处组织了三批全市检察机关首批员额检察官培训,全市两级检察院除分别参加高检院、省院和省委党校举办的培训以外共164名员额检察官参加了培训,圆满完成了这次全市检察机关首批员额检察官培训任务。
   营口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员额检察官培训工作,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静春亲自设计培训内容,提出在全院进行统一思想政治教育和各部门自行进行检察业务培训基础上,分三期在市院教育培训基地进行集中培训,并在经费和后勤保障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市院政治部宣教处根据党组要求制定了《关于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首批员额检察官培训班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指导思想、学习计划、课程安排和具体要求。
   7月13日,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栾奕、政治部主任吴晓光出席第一期首批员额检察官培训班开班仪式。栾奕作动员讲话,要求参训学员充分认识开展员额检察官培训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提升能力素质,做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检察官,全面承担员额检察官的职责任务,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培训机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把培训与自学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开阔视野,更新知识,努力把学习培训的实效体现在解决实际工作问题上,体现在更好地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上。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脱产的方式进行,培训分三期,在市检察院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政治理论、岗位素能等内容开展集中面授、理论研讨和观看专家教授讲座视频。重点观看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主讲的《刑事证据的审查认定规则》、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建清主讲的《司法为什么僵化——近期刑事司法案件引发的思考》、《以审判为中心:如何避免四大误区》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党组书记、教授黎宏主讲的《刑事立法的变化与犯罪认定》视频录像。培训学员还结合检察业务,就员额检察官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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