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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检察院全力维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时间:2017-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抚顺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会同市法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支队和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召开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行政执行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议,更好地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在会上以发生在丹东的一起生产苏达超标馒头案件为例,向相关部门通报了近期省内其他市发生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例。相关单位与会人员还学习了《刑法》修正案(八),两高关于药品和食品犯罪的司法解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制定下发的《食品药品行政执行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分析近期出现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典型案例,从该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际出发,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中有关条款认真研究,形成共识,提出提高工作效率、明确职责等十点意见。
    此外,市检察院还通过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基层和餐饮服务单位,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规章、惩处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规定,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构筑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行动活动”为契机,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机制,逐渐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整合内部资源,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实现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和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快速联动效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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