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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机关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7-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高检院、省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关部署,落实曹建明检察长、于天敏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和易炼红书记等领导同志批示精神,部署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8月23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市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各基层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参加会议。沈阳市院检察长、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东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高检院、省院的有关工作部署以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立国,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王健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参会人员认真领会重要批示要求,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全面把握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修改后两法要求,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开展好全市的公益诉讼工作。随后,15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对本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赵东岩代表院党组对各基层院公益诉讼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重点围绕工作实际,就下一步如何打开工作局面提出“四个一”的要求:一是切实发挥“一把手”作用,各单位要切实深化认识,充分认识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好抓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统筹推进。二是树立“一盘棋”思维。按照省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各主要业务部门要做好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确保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对外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党委的支持,消除行政机关的误解,确保工作效果。三是守住“一条线”标准。要严格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将公共利益是否持续受到侵害作为首要考量因素,防止在办案中将“公益”泛化。把握公益诉讼案件重点,注重发挥诉前程序作用,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四是坚持“一条龙”保障。选配熟悉调查核实和出庭应诉业务的检察官充实到民行队伍,加强办案一线力量,加强专业培训,通过岗位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民行干警的能力水平,力争与民行部门职能拓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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