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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对锦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批示

时间:2017-10-2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今年7月份以来,锦州市院深入贯彻落实曹建明检察长、于天敏检察长的讲话精神以及高检院、省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全面开展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目前,锦州市院立案数和诉前检察建议数均排在全省前列,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发出全省第一份诉前检察建议。

 

    10月20日,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在锦州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


    王明玉强调,市检察院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公益诉讼的公益性、切实增强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王明玉要求,环保、质监、食药监、国土、国资、林业、水利等行政机关及两级人民法院要支持、配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此项工作,形成维护公益合力,推进法治锦州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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