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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检察院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时间:2017-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0月27日,盘锦市检察院就“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市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张永会在发布会上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精神, 介绍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决定》要求的主要部署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度,提升了环保执法机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意识和水平,有效改善了一些地方环境污染长期持续的局面,促进了绿色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形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安排部署,保证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依照法律的规定和上级院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检察工作实际,2017年8月23日,经市院党组研究制定了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试行),并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为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新闻发布会后,张永会接受了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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