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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服务换届选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时间:2017-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本溪市县区、乡镇人大、政府、县区政协换届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预防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职务犯罪这条主线,主动与组织、纪检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预防调查工作,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拓展平台,上下联动,实现预防宣传全面覆盖

一是丰富载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通过“画说职务犯罪”、“忏悔录”、“微预防”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讲话、换届选举涉及的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典型案例等。目前已在本溪日报、本溪电视台、检察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播报、刊载、推送相关信息120余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二是条块结合,预防宣传到边到底。根据此次换届涉及部门多、人员多的特点,市检察院将全市涉及换届的单位划分出县区、乡镇两个层面和人大、政府、政协三个条线,采取条块结合、分级分层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宣传。两级院成立的48个工作推进组,走进县区机关、乡镇办、集市社区,开展换届大型预防宣传30次,覆盖两县四区49个单位,发放宣传单5300余份,赠阅《服务换届选举宣传手册》近4000册。三是巡回宣讲,扩大预防宣传效果。两级院7个预防宣讲组开展巡回宣讲,系统讲解换届选举中所涉及的职务犯罪种类、成因、危害,警示涉选机构、涉选人员依法选举、依法参选,有效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目前开展巡回宣讲10次,受教育人数近2000人。

二、瞄准重点,严审细查,实现预防调查全面覆盖

为有效预防换届选举中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市检察机关在做好预防宣传的同时,进一步畅通渠道,瞄准重点部门、盯紧重点人员、把牢关键环节,同步开展深度预防调查。一是畅通“五个渠道”,把好审查关口。抽调反贪、反渎、预防、控申、刑执、档案室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综合运用行贿档案查询系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信息、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台账、控告申诉举报平台和档案电子管理系统等五个平台和渠道,核查参选人员有无职务犯罪记录,是否曾经被立案侦查,是否存在被控告、举报的问题,是否为社区矫正对象等,协助换届选举机构做好参选、候选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目前已协助完成对850名县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和670名乡镇代表候选人的资格审查。二是严格“五个步骤”,预防“带病参选”。全市检察机关整合力量,48个工作推进组按照“定向、定点、定责”的原则,采取“一走访、二调查、三查核、四议定、五报告”的“五步工作法”开展工作,通过深入县区、乡镇、办事处同步宣传、同步走访,同步调查,将搜集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归纳归类,对可能影响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问题线索和涉选人员进行初查核实,并及时向当地党委及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报告,有效预防个别干部“带病参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例如:在协助对平山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审查中,发现有3名候选人存在可能影响参选资格的问题,对此,平山区院迅速启动案件协查机制,进行调查核实。通过查档调卷、专人审查、综合评定,对3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最终,经综合研判、集体议定,对1名涉嫌违纪事实的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建议作出相应处理;对1名因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建议作进一步调查;对1名人员作出在检察环节不存在影响参选问题的审查结论。

三、严格标准,调研督导,实现服务换届选举工作整体推进

市检察院党组提出 “高点定位,强化履职,举全市检察机关之力,全程全力全面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的工作要求,采取三项具体措施加以推进。一是找准工作定位,严格工作标准。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换届选举机构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注意工作方法,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二是坚持全程跟进,确保工作效果。深入贯彻市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把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工作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做到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到哪里,服务保障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工作进行到哪个环节,预防监督就深入到哪个环节。并采取“周报月评”的方式实时跟进,市院各工作推进组以及各县区院每周向市院信息综合组报送工作情况,市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查缺补漏,确保工作效果。三是加强调研督导,推动整体工作。市院成立了专门的调研组,由市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利用为期两周的时间,深入各县区院调研督导,听取汇报,座谈讨论,交流经验,补齐短板,互相促进。同时,成立了由市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党委组成的督查组,随时对各推进组和职能组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到了实处,实现了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同步、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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