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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7-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做好铁岭地区公益诉讼相关工作,12月12日上午,铁岭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铁岭市院副检察长潘铁华、各县区院分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和全体民事行政检察处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民行处处长李尚杰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就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操作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学习探讨,各基层院汇报了本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其中,银州区院的公益诉讼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面,已向行政机关发出全市第一份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十份一般检察建议,行政部门已经整改并做了回复,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院民行处陈施、陈猛对目前公益诉讼案件的主要类型及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具体做法进行了总结,并对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取得的成效、经验及遇到的问题、应对策略等进行了分析,加固了民行工作人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理论基础。
    潘铁华结合铁岭公益诉讼工作实际,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诉讼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省、市、县等党委、人大领导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高检院、省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充分认识到公益诉讼工作是未来检察工作发展的方向,是检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到全市检察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二要加强学习,提高本领,增强履职能力。通过学习培训尽快更新知识,增长才干,适应全新的工作业务要求,要在学习的方式、深度、效果上开动脑筋,收到实效;三要把握契机,珍视机遇,有所作为。各基层院要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部署公益诉讼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内外协调配合,积极宣传,提升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要发挥工作主动性、以真抓实干、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找准切入点,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据悉,今年七月份以来,铁岭两级院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现已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报省院批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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