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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检察院“三举措”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7-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今年7月以来,丹东市检察院将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公益诉讼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加强领导,健全制度。随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被法律所确认。辽宁省检察机关召开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要求全省各级院 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监督领域,突出办案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公益诉讼案件质量。丹东市检察院迅速组建了公益诉讼办案组,并积极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沟通协调,一同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同时,向市委做了专题汇报,市委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按照上级院部署和各级领导批示,全市两级检察院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调配力量,把此项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头戏”来抓。

业务培训,提高技能。提起公益诉讼是检察工作一项新任务,为了提高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丹东市检察院一边积极安排人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项培训,一边举办全地区公益诉讼专题培训班,对上级院制定的各类公益诉讼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并结合本地区公益诉讼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促进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积极转变办案思维,从而推进丹东地区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

上下联动,携手办案。丹东市检察院针对每个基层院上报的案件,确定专人负责案件进展情况跟踪、案件指导、案情核实、报告审查等,实现上下联动,沟通协调,携手办案。目前,全市两级院通过定点排查、持续关注、调查核实等工作措施,获得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线索10余件,有的已进入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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