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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检察院召开2017年度基层院(室)班子述职述廉会议

时间:2018-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月23日至29日,锦州市检察院召开2017年度基层院(室)班子述职述廉会议,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院(室)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各基层院检察长分别就党建、队建、改革、业务工作、廉政建设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2018年的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基层院(室)的工作进行点评。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国武就如何开展好基层检察工作对各基层院(室)班子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抓好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二要抓好队伍建设,按照省院“1+4+5”工作思路,结合各基层院工作实际,结合党建、队建、业务、改革四项具体工作任务,做好分解落实。

三要深化检察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审实质化,注重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抓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制度的落实,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四要聚焦主责主业,各基层院要将民行工作做为侦防部门转隶后检察工作的发力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监督到位,全面提升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同时,继续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处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经济领域的正常生产、经营、流通秩序,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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