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法律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效果。辽阳市检察院监所处根据最高检察院《关于上级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开展巡视检察工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成立了专门的巡回检察组,利用两周时间对所辖区域内的“三所两监”场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了全覆盖的巡回检察工作。
此次巡回检察活动,重点对辽阳第一监狱、辽阳第二监狱、辽阳市公安局看守所、辽阳县和灯塔市公安局看守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巡回检察;对派驻以上监管场所的驻在检察室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同步检察;对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检察指导。主要采取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检察日志会议记录、服刑人员计分考核等资料,调看监控录像和联网监管信息,实地查看禁闭室、会见室、监区、监舍、医疗场所及被监管人员劳动场所;抽查在矫人员的手机定位情况;听取监管机关、派驻检察室和社区矫正机构的情况介绍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通过巡回检察,发现监管部门生产场所人员密集、噪音较大、粉尘较重,存在紧急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看守所硬件建设较差等问题。要求监狱监管部门从保护服刑人员安全和健康出发,进一步改善监狱生产场所的工作环境,严格执行劳动法,切实保障服刑人员的作息时间和劳动权益。进一步改善硬件设施和完善御寒措施,确保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并对进一步加强生活卫生和饮食安全防范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坚决避免出现流行病、传染病和重大疫情的发生。对个别司法所存在矫正档案填写不规范、社矫人员请销假制度登记表填写不完整、社矫工作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学习不足等问题,检察组有针对性地发出口头建议,要求加强保护社矫人员的合法权益,重点对青少年社矫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建议社矫部门实行专门机构分离矫正。
此次巡回检察是新年伊始覆盖面广泛、内容全面、效果明显的巡回检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强,整改落实及时到位,达到了依法监督和有效监督的目的。通过巡回检察工作的开展,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保障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全稳定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检验学习贯彻成效的具体体现。刑执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决心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居安思危,克服松懈麻痹情绪,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凝心聚力,狠抓落实,为确保节会期间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全稳定,营造安全有序、稳定和谐的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