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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8-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检、省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3月5日,沈阳市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健,及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委和四十余家行政机关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辽宁省委书记陈球发、沈阳市委书记易炼红等省市领导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批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表行政机关做了表态发言。

王健对前一阶段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工作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不断深化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从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公益诉讼制度的深远意义,要从加快沈阳“四个中心”建设、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意义。二是要把握内涵要求,抓住关键环节,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在法治轨道内稳妥推进。要正确对待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规范程序和追求实效的关系。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要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舆论引导,要求各行政机关从本单位法定职责出发,在畅通信息交流,协助调查取证,建立线索移送,开展联合培训,专业咨询协助等方面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全面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要发挥好主体作用,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加强统筹谋划和督促,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实效,提升社会知晓度,广泛凝聚共识和合力,确保我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见实效、上水平,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东岩通报了全国、全省及沈阳市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对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做出安排:一是继续坚持保护公益的正确方向。找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二是科学确定公益诉讼办案重点。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结合本地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力争办理一些有影响的典型案件。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打造优秀办案团队。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和社会各界支持,努力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组建灵活多样的专业化办案团队,优化人员配置,提升办案效能,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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