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最高检、省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上,各基层院检察长汇报了2017年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及2018年打算,并就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会议对精心筛选的公益诉讼案件梳理了线索,为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院民行三处副处长王人禾出席会议并就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相关内容作系统宣讲。
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提升工作站位。要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真正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来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要强化组织领导。着力配齐配强民行检察人员,两级院党组要将公益诉讼列为党组重要议事内容,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进,切实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着力解决人员配备不足、破除办案阻力等问题。三要突出办案重点。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四个辽阳”建设的大局中谋划,聚焦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林业、农业等生态资源综合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与环保督察、国土督察及河长制等部门衔接配合,在促进环境资源保护突显检察监督职能。四要落实工作措施。要着力健全完善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检察机关上下级院领导关系、院内业务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运转高效有序的一体化机制,举全市全院之力打赢公益诉讼攻坚战。五扩大办案效果。要着眼于有效保护公益,加强对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对到期后仍不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的,及时研究采取后续措施,确保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各基层院检察长、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和负责人,市院机关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