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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两级院女检察官被聘为营口市妇女普法宣传乡村行活动宣讲团成员

时间:2018-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了认真实施营口市“七五”妇女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日前,由市妇联、市防范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主办,鲅鱼圈区妇联承办的普法宣传乡村行活动启动仪式在鲅鱼圈区芦屯镇留屯村举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红英出席此次启动仪式,8名女干警参加活动。

妇女普法宣传乡村行活动是市妇联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部署,以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妇女的法治观念为目的,联合社会资源,聚焦妇女需求而开展的。为了开展好这次活动市妇联联合市防范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组成普法宣传宣讲团,历时3年时间,将法治宣传普及到全市各个乡村。营口市检察院、盖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的检察官陈辰、刘萍被聘为宣讲团成员,她们将按照市妇联统一安排,着重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对农村儿童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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