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切实加大食品药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保护力度,确保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经与铁岭市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铁岭市环境保护局银州分局协商,4月17日,铁岭市银州区检察院派驻铁岭市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铁岭市环境保护局银州分局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
这是铁岭市银州区检察院整合民事行政检察和侦查监督等部门的工作力量,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贯彻执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公益诉讼职能的创新举措,是全省检察机关首个派驻食品药品、环境资源领域的检察室。检察室的职责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案件监督为切入点,严格贯彻执行两法衔接平台制度,依法对食品药品、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对依法构成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开展立案调查;对构成犯罪的案件未依法移送、立案、侦查的,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派驻干警以介入调查、引导取证、召集联席会议、关注信息平台的形式开展日常工作,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同步监督、动态监督的监督模式,做到履职不代替,确保“有力监督”、 “打击犯罪”和“保护公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