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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平稳有序、顺畅高效

时间:2018-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今年以来,锦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从“讲政治,顾大局”角度出发,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工作新模式,加强与监察委员会办案工作的衔接,确保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的顺利接收和办理。截至5月9日,锦州市两级检察院共受理9起由两级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市检察院组织专人按照《监察法》和省检察院颁布的《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等文件要求,细化规范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相关程序,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为案件受理和审查起诉提供有力保障。

在案件受理中,全市两级检察院把办案效率放在首位,从提前介入案件的主动跟进,熟悉案情,到案件流转、提请逮捕、起诉等环节的从快从速,均体现了检察机关精准、高效打击犯罪的效果。市院受理的市监察委移送的郑某某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首例留置案件,在案管、公诉、侦监、法警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受案到批准逮捕仅用20小时;市院受理的市监察委移送的吴某某、鲁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首例未留置案件,从协调法院办理指定管辖再到交基层院审查起诉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仅用两天时间;北镇院受理的北镇市监察委移送的路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案件,从受理到起诉法院仅用5天时间。

锦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平稳有序,顺畅高效,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该类案件的办理工作机制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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