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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铁岭县检察院依法对全市首例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时间:2018-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铁岭市铁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铁岭县监察委移送的一起涉嫌贪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经审查,铁岭市铁岭县某村党支部书记高某某等五人涉嫌贪污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达到起诉标准,决定依法提起公诉。这是铁岭市首例检察机关对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2018年4月18日,在铁岭市铁岭县监察委拟调査终结并移送案件之前,铁岭县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办案小组,并指派刑事检察部的精干力量提前介入案件,协助监察委调查人员收集和固定核心证据,并就证据种类、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移交工作等问题与监察委调查人员共同商讨,提出建议,确保案件的顺利移送和无缝对接。4月21日,铁岭市铁岭县检察院在依法完成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的审查后受理此案,受案后,承办检察官抓紧时间细致审阅案卷材料、制作法律文书、讯问犯罪嫌疑人、并采取边审查边补充证据的方式,从证据、情节认定等多方面入手,全面审查案件。

此案是铁岭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监察委移送案件,相关移送对接等程序并无经验可鉴,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克服了各种困难,使案件高质高效的办结,既为日后办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监察委与检察机关案件衔接机制作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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