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大连市检察院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门研究《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制度(试行)》,正式拉开了大连地区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帷幕。
会上,负责具体试点方案论证工作的大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汇报了具体方案和相关规定,并就制定方案的背景和原则以及制定具体措施的工作思路进行了讲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培泉就试点工作传达了省院会议精神,并对前期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为试点工作所做的准备给予了充分肯定。与会领导对方案和相关制度讨论后,吴喆检察长对方案和相关制度以及大家提出的修改建议予以肯定。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是张军检察长到任后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加强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整合刑事执行检察力量、开创新时期对监狱检察工作的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是检察机关继公益诉讼后又一项工作亮点和工作重心,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和省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试点工作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牢牢把握维护被刑事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实现刑事执行法律功能两条主线,积极探索优化监狱检察方式,推动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发展,积极积累经验,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健全监狱检察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巡回检察标准、规范和经验。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单位和部门间加强配合协作,全力支持保障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