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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召开!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明确铁岭公益诉讼工作的方向任务,促进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实现铁岭振兴发展,7月13日,由铁岭市委政法委牵头,铁岭市检察院召开铁岭市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法和30余家行政机关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铁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焕秋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深化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在我市的深入开展。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背景和重要意义,并通报了2017年以来铁岭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李元指出,公益诉讼工作既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保护公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并重,坚持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稳妥、有序推进此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一步铁岭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具体措施: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主动向党委报告中央和上级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重要案件办理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主动邀请人大视察、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向政府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紧密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始终在正确方向和轨道上前行。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健全与行政机关的常态化联系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广泛凝聚公益保护的共识和合力。

三是牢牢把握公益诉讼核心,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坚持“突出监督重点、关注监督热点、打造监督亮点”的工作思路,力争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例。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办案实效。切实把严格执法、规范司法贯穿于办案全过程,严守检察权边界,确保监督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及时总结案件办理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普遍性、规律性问题,以情况反映、专题汇报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反馈,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团队。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影响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人、财、物问题,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障。

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代表行政机关在会上做了表态发言。进一步加强对公益诉讼的学习,确保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正确履行行政职权。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永贵对铁岭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做好诉讼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全面实施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也是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举措。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置于铁岭振兴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正确对待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正确对待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正确对待规范程序和追求实效的关系,确保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见实效、上水平,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去年下半年至今,全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14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6件,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65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5件。清理河道淤沙5万立方米,清理河道、村屯垃圾4千立方米,恢复林木9125株,投放鱼苗200尾,取缔食品安全领域违规流动摊贩20家,督促当事人对违法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无害化处理,清除危险废物500余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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