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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院开展2018年第一轮巡察工作

时间:2018-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思想,贯彻落实高检院巡视工作会议和省院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沈阳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检察系统内开展巡察工作,今年第一轮被巡察的单位为于洪区院、经济技术开发区院和皇姑区院。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多次听取巡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作出指示。并抽调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过硬的人员组成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近日,沈阳市检察院第一巡察组正式进驻于洪区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动员会上,沈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然代表市院党组强调四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三是贯彻巡察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巡察重点任务。四是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会上还对于洪区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情况调查问卷,并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发布了巡察公告,设置了意见箱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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