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检察院辽河分院民行部门仅用4日就审结一起申诉案件,检察官换位思考,追根溯源,快速审结,为申诉人寻求正确法律解决途径赢得了时间,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赢得了申诉人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点赞。
第一日,追根溯源,了解案件全貌
申诉人王某某与田某因委托合同纠纷起诉至辽河人民法院,一审、二审败诉,再审被驳回后,向辽河分院申请监督。8月27日,辽河分院民行部门受理该案,当日承办人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该案属于刑民交叉案件,刑事部分判决已经生效,法院民事部分依据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王某某承担返还责任。申诉人王某某败诉的关键在于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推翻刑事判决,但民事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案件的关键在于当事人对于法律理解错误,为此,承办人及时调阅了案件的相关材料,并与原刑事案件承办人进行沟通,了解刑事案件审判情况。
第二日,抽丝剥茧,抓住关键症结
28日,检察官分别约见了双方当事人,就具体案情做进一步了解,针对案件情况,检察官开诚布公直接告知申诉人其申诉的民事部分是依据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的,想要维权,根本的还是在刑事部分,而不是在民事部分。建议申诉人走刑事申诉复议程序,并细致诠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件的后果。
第三日,争分夺秒,立即裁定
29日,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第四日,减“诉累”,送达结案
30日,给申诉人送达《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结案。
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不但承担着对民事审判全过程的监督职责,面对老百姓,更是肩负着释法说理,重塑法律尊严的使命,让老百姓在法律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法律的“温暖”,才是民行部门的核心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