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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

时间:2018-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9月25日,朝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涛受邀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0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市检察院提出的王某杰非法拘禁案,崔某兰寻衅滋事案,王某财敲诈勒索案等三起案件。这是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宝国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10位审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委会办公室成员和案件承办人列席。

会议就推动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达成共识。

姚涛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也是“两高”《关于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明确要求。检察院和法院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切实做履行法定职责的诤友和益友,进一步推动全市法律监督工作,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是检法两家共同的任务和目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工作相关工作标准,提升办案质效。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坚持审判的主体性、检察的主导性、侦查的主动性,争取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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