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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院启动对铁岭监狱首次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时间:2018-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根据最高检察院《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和《辽宁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对监狱实施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11月20日,由铁岭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副检察长陈书楠任组长的巡回检察检察官办案组对铁岭监狱进行首次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并举行铁岭市检察院巡回检察办公室挂牌仪式。铁岭监狱党委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这次巡回检察的重点内容是: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发现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的情况、“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等违法行为情况、被监管人员死亡和监管事故检察情况等。按照检察的方式方法就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建立和完善机关工作机制,及时与监狱进行反馈,监督整改,并制作巡回检察档案。

铁岭监狱监狱长喻喜双代表铁岭监狱党委对铁岭市检察院首次巡回检察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表示铁岭监狱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自查和配合工作,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好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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