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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院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时间:2018-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工作部署,铁岭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领导干部送法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进一步深化“法治进校园”巡讲效果。通过讲授法治课程,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学生尊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12月4日,正值第五个国家宪法日,铁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走进铁岭市高级中学,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并为3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深入浅出、生动有趣的法治课。并以此开启了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送法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的序幕。

课前,铁岭市高级中学校长向李元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并致辞感谢铁岭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高度重视,希望同学们能够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并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检校合作,合力推进校园法治教育工作。李元检察长代表铁岭检察机关向铁岭市高级中学赠送了《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治教育图书以及《致家长的一封信》,为学生建起身边的“法治书架”。

课堂上,李元以“检察官告诉你----尊法学法懂法守法”为主题,以检察院工作职能和检察官职责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法治功能作用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历程,并结合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的真实案例,以互动提问的方式向同学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启示同学们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养成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带头做公平正义的践行者和捍卫者。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满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赵元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海军、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领导及铁岭市高级中学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授课。课程结束后,相关领导一同参观了铁岭市高级中学校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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