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辽宁省委政法委举办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暨第八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表彰大会上,沈阳市检察机关获得多项表彰。其中,沈阳市检察院赵薪、王浩鹏,于洪区检察院朴云晶,辽中区检察院王海燕,康平县检察院王健五名经推荐审核、实地考察、组织复核、差额评选等环节,被评选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沈北新区检察院被评选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沈阳市检察机关积极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加快优秀人才培养,积极鼓励检察干警适应新情况、新变化,不断增强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底气,为加快推进沈阳乃至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