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鞍山市检察院走进鞍山交运集团开展公交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18-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万州区公交车坠江事件”发生之后在网上引起热议,针对司乘纠纷抢方向盘事件的频发,为了让全市广大市民深刻认识到这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和治安问题,而且会触犯刑法,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近日,鞍山市检察院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组织青年干警来到鞍山交运集团,开展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保障公交行车安全”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鞍山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青工委主任钟鸣带领青年干警们来到鞍山交运集团与集团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鞍山”为内容的座谈。座谈会上,交运集团专业人员为检察干警演示了城市公交安全管理系统,针对交通运行方面的法律问题向检察官进行咨询,青年检察官均一一做出详细解答。双方特别针对“抢方向盘”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相关内容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座谈结束后,青年检察官来到站前公交总站,在各路公交车上张贴了印有“妨害驾驶安全涉嫌犯罪”的宣传警示标语和图片近千份。

本次活动通过观摩座谈等形式,使青年检察官把全市公交系统运行管理模式和相关法律更好的结合,及时为全市公交系统送去了检察品牌保障的法律服务。通过对公交总公司管理层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普法宣讲和疑难解答,帮助其提升法律预防保护意识,通过宣传语提高群众对妨碍安全行驶的法律认识,增强社会保障服务责任感,为形成更加规范的鞍山市公交系统安全责任体系添砖加瓦,为全市市民安全出行增添一道检察保障的安全网。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