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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黄群等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18-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追授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和《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文明办关于授予中船重工第七六○所抗灾抢险英雄群体“辽宁好人•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千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进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全院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并以专题学习交流讨论的方式大力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

为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学用结合,千山区院以学习宣传助推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定“四个自信”、见贤思齐、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勇于担当、坚守道德底线。通过学习,引发全院党员干部强烈情感共鸣,激发大家奉献担当的热情。大家认为,先进代表在平凡岗位上守护初心、践行使命,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穷其一生、竭尽所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做奉献,不计得失、不问回报,是看齐学习的榜样。党员干部表示,要从先进党员事迹中汲取动力、矢志前行,对党和国家尽忠尽责,从而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检察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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