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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检察机关召开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培训会议

时间:2019-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月18日,铁岭检察机关召开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抓好“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扎实做好2019年全市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会上传达了《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关于对6起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处理情况的通报》,并依据市委组织部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有关工作要求、填报具体内容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细致讲解。

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二是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要对自己高度负责,三是政工部门要抓细抓实这项工作的落实。

全市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参加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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